「社運醫師」柳林瑋猥褻案二審!高院認僅1人受害改判8月

▲「社運醫師」柳林瑋猥褻案二審!高院認僅1人受害改判8月。(圖/翻攝柳林偉臉書)
▲「社運醫師」柳林瑋猥褻案二審!高院認僅1人受害改判8月。(圖/翻攝柳林偉臉書)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社運醫師」柳林瑋深陷性侵醜聞,日前遭台北地方法院依3個強制猥褻罪,判刑1年6個月,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宣判,認定柳男僅犯1罪,改判有期徒刑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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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柳林瑋過去活躍於各大社運中,曾參與過太陽花學運、公民1985等活動,期間獲得「社運醫師」的美名,同時也是多家網路媒體創辦人,2017年間,柳男以面試為由,邀約1名林姓女子外出,卻在車內強吻林女,林女事後不堪受辱,在臉書上公開此事,雙方因此對簿公堂。

根據檢方調查,除了林女之外,還有2名女子受害,其中1名被柳男聘請到住處打掃,卻遭上下其手;另名女子則是被邀約至柳男家中,豈料柳男突然以工作壓力過大,欲尋求溫暖,強行抱住該女等。

一審時,地院認為被害人間互不相識,但所描述犯案內容與手法如初一致,可任情節非虛構,然柳男拒不認罪,地院遂依3個強制猥褻罪,判處柳男1年6月有期徒刑。

高院二審開庭時,柳男堅稱自己絕沒有犯罪,並希望能獲得公平審判的機會,然經高等法院審理,雖有2起案件無法證明柳男犯行,但仍認定柳男猥褻其中一名女子,改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編輯:陳苾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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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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