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遭誤報失聯恢復身份難 勞團:放寬移工3天求助限制

▲勞動部11日召開會議研商「預防不時通報外國人行蹤不明之相關機制」。(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勞動部11日召開會議研商「預防不時通報外國人行蹤不明之相關機制」。(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記者李芷涵/綜合報導

《四方報》報導,勞動部11日召開會議研商「預防不時通報外國人行蹤不明之相關機制」,邀請專家學者、立法委員洪申翰、雇主團體及勞團參與,共商移工失聯通報機制之改善。其中,與會的勞團希望能放寬實際上沒有逃跑意願、但遭到「不實通報失聯」之移工尋求協助的時間限制,以利其即時恢復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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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就業服務法第56條規定,受聘僱之外國人有連續曠職三日失去聯繫或聘僱關係終止之情事,雇主應於3日內以書面通知當地主管機關、入出國管理機關及警察機關。而根據勞動部規定,外國人離開雇主處之3日內已向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勞動部、地方主管機關、勞動部備案之安置單位或原籍國駐臺代表處求助,且有通報或安置紀錄者,即非屬「失去聯繫」。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研究員吳靜如向《四方報》表示,本來有要逃跑的移工當然要按流程通報失聯,但協會在會議中主要是想聚焦那些「並非真心想逃跑卻被誤報失聯」的移工。她以協會先前協助過的個案為例指出,一名第一次來台灣的移工在工作合約快期滿時,開始尋找新工作,卻遇上一名非法仲介,對方聲稱有工作機會可以提供,並強調「再不來機會就沒了」,移工也不疑有他的以為有新工作了,於是把合法的居留證、買工費都給了仲介辦理轉出,開始在新地點工作。

然而,工作沒幾天移工就發現,新工作地的同事怎麼都是逃逸勞工,仲介以「你跟他們不一樣」敷衍過去,但移工越發覺得奇怪,透過朋友得知可以撥打1955求助,打電話後勞工局才跟她說她已經被原雇主通報失聯,移工這才驚覺自己誤入非法仲介陷阱,但因已是失聯身份,1955幫不了她,她只好到處尋求協助,並輾轉找上協會。吳靜如表示,「以這個案例來說,雇主通報並沒有錯,因為確實移工就是離開了,雇主也不了解背後的情況;但移工確實也沒有要逃跑的意思,而是被非法仲介騙走,她從頭到尾都以為自己已經成功轉換新工作了」。

吳靜如指出,被通報失聯的移工可於3日內向勞政、警政或NGO尋求協助,就有可能可以恢復身份,再來處理爭議相關問題。「但問題是,這個3天從何算起?真正不想逃跑的移工在發現情況後雖然會趕快回來,但不論如何一定都超過3天了」。此外,由於恢復合法身份的機制複雜困難,很多被誤報失聯的移工發現後也不敢出面,只好繼續逃逸,這些數字也都不會被歸為謊報/誤報。

她指出,現在雇主要通報逃跑其實非常容易,只要一紙書面申請即可,但移工被誤報後要恢復身份卻非常難。過去協會處理過好幾個案件都是移工被謊報或誤報失聯,每次都非得要開記者會、花上近一年時間奔走爭取才能恢復合法身份,「應該把這個3天規定放寬成1個月,時間上才足夠,也才能讓這些被誤判的移工能即時恢復合法身份的機會」。她強調,這部分修改後也不會影響雇主既有的通報權益,雇主一樣在3天內就可以通報移工失聯,協會甚至主張,雇主通報失聯後應以最快速度讓被照顧人可以引進新移工或承接國內移工,不要有空窗期發生,以兼顧雙方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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