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議員林穎孟涉貪!改諭令100萬交保 錢不夠留拘留室

▲無黨籍台北市議員林穎孟辦公室22日上午無預警遭到檢調搜索。(圖/NOWnews資料照)
▲無黨籍台北市議員林穎孟辦公室22日上午無預警遭到檢調搜索。(圖/NOWnews資料照)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議員無黨籍林穎孟,遭控詐領助理費,昨晚遭檢調移送台北地檢署,一度向法院聲押禁見,但今(23)日凌晨改諭令100萬元交保,只不過林穎孟的家人暫籌不出錢,因此昨晚她在拘留室過夜。另同案的涉案人頭助理郭羿岑被請回、前時代力量黨員蕭新晟20萬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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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調獲報,林穎孟自民國107年至109年間,涉嫌向台北市議會詐領公費助理費,金額約數萬元至數十萬元,台北地檢署22日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執行搜索6處,並傳訊林穎孟以及涉案的助理郭羿岑及前時代力量黨員蕭新晟等3人說明。

檢方複訊後,一度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罪嫌當庭上銬、逮捕林穎孟,但凌晨經專案小組討論,改諭令100萬元交保,面對媒體追問,林穎孟低頭連喊2聲「我沒有」。

雖100萬元交保,但林穎孟家人因暫籌不出錢,因此她昨日一整晚都留在拘留室過夜。(編輯:林莞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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