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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敏聰指出,目前代理商都沒有回收電池的機制,且對於台灣電子製造商不公平,因為台灣業者需針對回收、環境影響部分,支付費用給環保署,呼籲政府應把代理商也納入,台灣不能成為電池的垃圾場。
優勝奈米副理胡家豪說,環保署有基金管理委員會,部分廠商向環保署申請執照,通過認可後就可把電池放電、破碎,就能向環保署申請補貼;但台灣很可惜,電池破碎後成黑粉賣到國外,但有價金屬就不會留在台灣。
胡家豪說,台灣沒有金屬資源都必須進口,像先前美中貿易的稀土戰爭,金屬價格就會飆升,台灣不管半導體、電動車都是很多大廠的供應鏈,無法使用回收後的金屬,就必須不斷進口,導致容易被國外掐著走。
「電池產業要成循環經濟」,楊敏聰說,電池回收可以由原本生產的企業回收,因為對於自己的電池、電芯最了解,回收的效益也會提高,或是可以跟專門處理電池回收的業者發展策略聯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