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下跨國家庭探親 外交部:特別入境許可放寬

▲外交部從12日起,開放國人及持有我國有效居留證的非本國籍人士外籍親屬,於邊境嚴管期間申請入境探親。圖為桃園機場。(圖/記者李春台翻攝)
▲外交部從12日起,開放國人及持有我國有效居留證的非本國籍人士外籍親屬,於邊境嚴管期間申請入境探親。圖為桃園機場。(圖/記者李春台翻攝)

記者賴正琳/綜合報導

考量疫情,跨國家庭已有一段時間難以探親。我國外交部於12日宣布,開放國人及持有我國有效居留證的非本國籍人士外籍親屬,於邊境嚴管期間申請入境探親。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外交部發布新聞稿指出,考量國人及持有我國居留證的非本國籍人士相關家庭團聚需求,為能保障跨國家庭團聚權,外交部經與相關機關研商定案,除現行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開放入境事由(依親、就學、研習中文、商務考察、投資、履約、應聘、緊急人道及經指揮中心專案許可者)外,政府自12日起放寬國人及持有我國有效居留證在台灣的非本國籍人士(不含移工)的外籍親屬,可持明確親屬關係證明文件,向我國駐外館處申請探親事由的「特別入境許可」(停留簽證)來台灣。 

外交部表示,先前獲發探親事由特別入境許可(簽證)於2021年5月19日至2021年8月18日效期屆滿者,可重新檢具應備文件向原核發館處申請換發相同事由及類型簽證,無需再次繳交規費;免簽證、落地簽證及電子簽證仍暫緩適用。 

有關外籍親屬申請探親停留簽證應備文件,可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查詢「外籍人士來台探親申請停留簽證手續說明」。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疾管署持續加強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國外入境後如有發燒、咳嗽等不適症狀,請撥打「1922」專線,或「0800-001922」,並依指示配戴口罩儘速就醫,同時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以利及時診斷及通報。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