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吃又要喝!高雄三線一警官貪汙 重判11年定讞

▲最高法院。(圖/翻攝google map)
▲最高法院。(圖/翻攝google map)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高雄市警局三線一星督察孫啟義被查出涉嫌收賄、包庇色情業者,收賄醜聞曝光後,孫已被市警局停職,色情業者甚至私下抱怨孫「吃銅吃鐵,錢要拿傢俱也要拿」。最高法院今(18)日駁回上訴,孫男依《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及不正利益罪,判處11年,褫奪公權5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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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大46期的孫啟義,2010年12月起任職高雄市警局督察室督察,主要負責市警局轄區經營脫衣陪酒的色情場所,偵查、取締、查緝的業務。

檢方查出,2013年承包中油大林煉油廠工程的劉姓業者,為招待廠商及員工,同年9月頂下該區一間越南小吃店,從事脫衣陪酒生意,但開業以來不時被警方臨檢,於是劉男在同年11月間找上督察孫啟義到店裡「坐坐」。

孫在店裡暗示劉男「這要給人家拜託的,多少也要包個紅,加菜金」,劉男回稱「孫大哥,你跟他們比較熟,你幫我轉交。」

後來,孫啟義趁警友會餐會時,將劉男交付的2萬元紅包,稱要「捐」給派出所當加菜金,所長了解用意後,便以派出所經費充裕為由婉拒,2萬元紅包則落入孫啟義口袋。

案經廉政署調查,報請高雄地檢署指揮偵辦,檢廉查出,從2013年11月起至2014年12月止,孫啟義答應可協助減少臨檢次數、降低臨檢強度,陸續接受劉男提供的性招待,或幫忙孫墊付按摩店消費,孫老家修繕費、購買家具、家電等費用,都由劉男支付,總計1年內,劉男共付出約34萬9千餘元賄款。

法院審理時,孫男辯稱,雙方是舊識,經常互送禮物,並稱劉姓業者向他借款千萬元無法償還,才會誣賴他貪汙。高雄地院及高雄高分院均不採信孫男的說法,再加上劉男自首、自白犯罪,歷審認定孫啟義貪汙,重判11年、褫奪公權5年,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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