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診者「輕症在家」可領勞保傷病給付!最多「拿5343元」

▲勞動部今(5)日表示,確診的勞保被保險人,在居家照護期間,只要不能工作,自不能工作的第4天起,皆可依勞保相關規定請領傷病給付。(圖/記者許若茵攝)
▲勞動部今(5)日表示,確診的勞保被保險人,在居家照護期間,只要不能工作,自不能工作的第4天起,皆可依勞保相關規定請領傷病給付。(圖/記者許若茵攝)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本土疫情爆發,許多民眾輕症選擇居家照護,勞動部今(5)日表示,確診的勞保被保險人,在居家照護期間,只要不能工作,自不能工作的第4天起,皆可依勞保相關規定請領傷病給付。

原先勞動部表示,需要有住院、醫療照顧等證明才可以申請勞保傷病給付,讓輕症在家的民眾十分擔憂,不過勞動部長許銘春表示,將會放寬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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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說明,現在只要確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的勞工保險被保險人,不論是收治在醫院、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或進行居家照護期間,如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者,自不能工作的第4日起,皆可依《勞工保險條例》相關規定請領傷病給付。

勞動部指出,勞保傷病給付請領金額是以事故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的50%計算,從住院不能工作的第4天起,發給至出院日止,以6個月為限;舉例來說,依照現在最高投保級距為4萬5800元,若以居家照護10天來算,會給7天的普通傷病給付,勞工最高可以領到5343元。(編輯:孫唯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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