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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提問,民國九二年的政府台鐵公司化承諾事項,為何於本次草案無法實現? 卻強行送立法;為何台鐵改革不以安全為前提?工會希望台鐵要有一部台鐵安全憲章,未來台鐵必須遵守最高安全標準;為何台鐵改革,要失去軌道路線及各車站,未來營運時還得高額租回使用?未來員工升資考試,外部機關是否承認? 銓敘如何辧理及保障;草案只說公司成立初期,絕不資遣任何員工,但對未來的員工制度及保障根本沒有著手。
台鐵表示,今日協商會議由杜微及工會理事長陳世杰主持,副局長、一級主管、及工會各分會理事長、火聯會理事長及代表均與會,就4月21日立法院審查公司設置條例草案的情形做了報告,工會亦就工會版條列草案提出意見及說明,討論過程近3個小時,雙方就兩版本交換意見,包括對台鐵安全、債務、資產、政策虧損、維修費用、員工權益等事項,以及未來互信和溝通機制,會儘速統整今日的意見,希望進一步縮減差異,在立法院朝野協商之前,能有初步的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