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光部隊支付廠商8萬餘元 空軍上尉判囚5年定讞

▲前空軍上尉挪用軍方8萬餘元款項,最高法院判5年定讞。(圖/翻攝google map)
▲前空軍上尉挪用軍方8萬餘元款項,最高法院判5年定讞。(圖/翻攝google map)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前空軍第五聯隊上尉軍官的邱柏齊,4年前在職時辦理花蓮機場一項工作計畫時,將軍方支付廠商的8萬4000元花光,直到廠商索討,他才拜託姑姑代還。最高法院維持花蓮高分院見解,依現役軍人犯侵占公有財物罪,判刑5年,褫奪公權2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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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指控,2018年10月間,邱男辦理「花蓮機場禁限建管制範圍地籍圖套繪」工作計畫,申請地籍圖、禁限建範圍地籍圖套繪及成果圖製作,邱委由一家國土測繪公司製作,廠商估價,該計畫所需費用為8萬4000元,邱也上簽辦理該計畫並申請墊借款。

第五聯隊將費用匯進邱男的郵局帳戶後,邱將錢領出來。同年11月29日,邱男驗收後,廠商將發票交給邱男請款,但邱男卻說,須待花蓮縣政府同意繪圖後才能支付款項。然而,2019年4月花蓮縣政府審核同意,邱男仍不支付款項,直到2020年6月23日廠商向第五聯隊發函催討,邱男始委由姑姑匯款給廠商。

案發後,姑姑證稱,姪子財務狀況不佳,連父親過世領到的60萬理賠金都用於還債。經花蓮憲兵隊移送花蓮地檢署偵查起訴。一審將他判處5年6月,二審考量他已將犯罪所得匯付廠商,改判5年,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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