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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業署與地方政府持續追查被通報的2船當次航班相關11場養殖場,逐場抽驗各家養殖場送驗魚體(還原型)孔雀綠、(還原型)結晶紫、四環黴素等項目,昨天宣布魚體抽驗都合格。
繼魚體之後,漁業署今天再度發布新聞稿指出,這11場養殖場包含養殖場的水、底泥,抽驗結果也全部合格。
漁業署表示,未來除了會持續加強管理外,也會將全案調查結果循兩岸動植物檢疫平台提供給中國。
陳吉仲今天也在臉書發文指出,漁業署已從魚貨來源的11家養殖場進行採樣,分析養殖場內的魚體、底土及池水,結果顯示包含四環黴素類、孔雀綠、結晶紫等皆未檢出。
陳吉仲說,透過科學證據,證明台灣輸出的石斑魚安全無虞,這些檢測數據會透過兩岸動植物檢疫平台提供給中國,也呼籲中國依同等標準提供科學證據。(編輯:唐聲揚)111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