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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檢表示,柯女在11日帶男童返回屏東縣住處,男童外婆發現有異狀,帶男童往醫院治療,醫院隨即通報高雄市政府社會局轉知雲林縣政府社會處,並依程序通報「雲林地區婦幼保護聯繫平台」。
雲林地檢署獲報後立即指派檢察官指揮警察偵辦,14日晚間拘提柯姓女子和許姓男子到案,並於15日訊問柯女等2人;2人對於男童身上的傷勢避重就輕,僅說是遊戲時不慎造成,否認虐童。
檢方訊後認柯女等2人涉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傷害和妨害幼童發育等罪嫌重大,且有串證及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至於男童目前仍留院觀察,雲林縣政府社會處也緊急安置。(編輯:陳仁華)111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