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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警考量老翁生計困難,出於同情心,認為自己有裁量的空間,於是替老翁撤單。但洪警把原本要開給老翁的罰單,將相關資料劃掉後改開給另一位闖紅燈的林姓男子,結果林男收到罰單後發現上面有塗改痕跡,於是提起申訴,而讓撤單一事曝光。
檢方於是依《貪汙治罪條例》的圖利罪起訴洪姓員警,洪姓員警也一度遭到停職調查。台中地院一審判決洪警無罪,檢方不服提起上訴,認為無照駕駛不存在裁量權的空間,然而台中高分院最新二審判決出爐,仍然維持無罪判決,全案定讞。
警方表示,洪姓員警一審獲判無罪後就已復職,停職期間的薪水也已拿到。而事後洪姓員警從清水分局調任至第五分局,不過洪姓員警目前正在申請育嬰假期間,並未開始上班。(編輯:倪浩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