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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表示,將釋出100.92公頃土地發展太陽光電,約可設置100MW,年發電量可達1.30億度,規劃決標後2年半完成併網。
經濟部說明,土地為丁種建築用地,現況為未填造的海地,由申請人視其需要,依據彰濱工業區編定計畫自行圍堤填土造地,實際開發對海岸地形變遷並無造成影響,且未對工業區範圍產生外部性衝擊。
考量中小企業因產業型態以致取得綠電較為困難,經濟部指出,此次招租施作太陽光電案場,將規劃保留三3成所發綠電,年釋出量約0.39億度,視需求逐步釋出,且將專予中小企業購買,後續將依標準局「公有或國營事業土地標租太陽光電案場再生能源電力及憑證媒合服務作業程序」,依照供需狀況,進行綠電競標媒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