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錯疫苗!北榮桃分院遭市府依醫療法裁處25萬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副局長蘇柏文說,針對台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依違反醫療法第57條規定處25萬元罰鍰。(圖/桃園市衛生局提供)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副局長蘇柏文說,針對台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依違反醫療法第57條規定處25萬元罰鍰。(圖/桃園市衛生局提供)

記者李春台/桃園報導

桃園市發生118名未滿3歲幼兒被誤打國光流感疫苗,桃園市衛生局除緊急成立專案小組調查善後外,今(7)日也針對負責施打疫苗的台北榮總桃園分院,因為作業疏失,依違反醫療法第57條規定處25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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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表示,事件發生後即與院方啟動追蹤關懷機制,錯誤接種的118名幼兒中已聯繫上117名,除其中1人流鼻涕、1人腸胃炎外,其餘無特殊狀況,初步判斷與疫苗接種無直接相關。院方也開設綠色通道,若幼兒有身體不適情形,家長可立即帶往北榮桃分院免費檢查,而若家屬有其他疑義也可撥打0919-961-996專線諮詢,衛生局及桃園分院將持續關心所有幼兒健康。


衛生局專案小組調查結果顯示,本次事件與院方未落實人員教育訓練以及未確實執行接種作業前三讀五對有關,衛生局依醫療法第57條規定,醫院未督導所屬醫事人員,依各該醫事專門職業法規規定,執行業務,予以裁處最高25萬元罰鍰。而因誤打疏失造成的疫苗損毀,院方也須照價賠償。


衛生局說明,每年流感疫苗開打前皆會辦理合約院所執行作業之教育訓練,提醒各廠牌流感疫苗適用接種對象、冷運冷藏管理及相關注意事項,衛生局再次呼籲轄內醫療院所接種疫苗前應落實三讀五對,保障民眾權益,並提醒合約院所接種作業前應確認是否已備妥不同接種對象所需之疫苗種類,避免錯誤接種事件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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