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本票+冥紙恐嚇信給馬英九、陳菊 北市婦人遭判10月

▲60多歲許姓婦人寄本票附冥紙給馬英九、陳菊等人,台北地院判處10月徒刑。(示意圖/翻攝自Google map)
▲60多歲許姓婦人寄本票附冥紙給馬英九、陳菊等人,台北地院判處10月徒刑。(示意圖/翻攝自Google map)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5日電)前總統馬英九辦公室接連收到本票、內附冥紙的恐嚇信,檢警查出許姓婦人涉案,並查出許婦還寄偽造本票給陳菊等政治人物。台北地方法院依偽造文書等罪判處許婦10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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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調查,60多歲的許姓婦人家住台北市,疑因不滿社區住戶而搬家,她於今年1月間冒用陳姓、潘姓前鄰居名義開立多張面額各新台幣88萬元的本票,分別寄送給馬英九、監察院長陳菊、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張茂楠等人。

此外,許姓婦人另涉嫌於今年3月間,冒用陳姓、潘姓前鄰居名義寄信給馬英九、民進黨秘書長林錫耀、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徐巧芯,信封內附2款冥紙。

警方接獲馬英九辦公室等單位報案,發現名義寄件人為陳姓男子、潘姓女子,依信件地址查訪,但2人都表示未寄信,懷疑遭嫁禍。

警方深入調查發現與陳男、潘女曾為鄰居的許姓婦人涉案,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在許婦住處扣得空白本票、冥紙,及其他5個已寫好政治人物姓名但尚未寄出的信封。

檢警比對信封筆跡與郵票上唾液DNA,認定許婦為寄件之人,許婦供稱與陳男、潘女有糾紛,藉此報復2人。台北地檢署今年6月間依偽造有價證券、恐嚇、偽造文書等罪起訴許婦。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審酌許婦已年近7旬,犯罪是為了爭一時意氣尚無圖謀經濟利益、原坦承部分犯行隨後畏罪飾辭、未能與陳、潘和解,依偽造文書等罪判刑10月,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編輯:張銘坤)111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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