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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黃珊珊也還原當時的決策情況,並表示這件事情事先與市長討論並有所裁示後,她就寫了一個「條子」給研考會,請他們先行依照決議辦理,而條子之後就會有全部的公文與內簽,「所以議員不用去扭曲成只有這張條子,後面的公文跟內嵌都是非常完整,都可以通過審計部審查。」
黃珊珊強調,這絕對不是一個人下條子就能做出的決議,而是,而是一個討論過後的市長裁示、請局處處理,後面都是正式的公文,包括動用相關費用都會經過公開程序,資訊議員只要願意調都調得到。至於針對二備金與動用局處預算,黃珊珊則直言「城博本來就是公務預算編列完後的新計畫,所以新計畫當然是動用二備金。」
黃珊珊直言,紙條是她自己寫的,自己在副市長任期期間,寫了幾百張紙條,「防疫期間我想要做什麼,想要買口罩還是不買口罩,我已經簽了幾百張,是不是要一次調出來看看?」黃珊珊強調,自己寫的當然會自己負責,「我不會像有些人用說的,到時候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