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張同輝已遭判2年、褫奪公權3年,緩刑5年定讞;陳俊秀一審判9年6月,褫奪公權5年,案件上訴至台南高分院。
雲林縣政府指出,陳俊秀擔任地政處技士期間,辦理「謝厝寮農地重劃區農水路工程暨相關改善工程」採購案,收受陳姓廠商30萬元賄賂,並多次接受招待宴飲、到有女陪侍的聲色場所消費,賄賂與不正利益共30萬9089元;此外,陳男辦理2020年度東勢鄉、四湖鄉排水改善工程採購案時,也接受王姓廠商招待、喝花酒,收受9266元不正利益。
縣政府認為,陳男的違失行為損害政府信譽,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懲戒法院認為,陳俊秀的職務攸關公共工程品質良窳,他卻不潔身自愛而收賄、接受招待,且違失行為不少,敗壞公務員風紀,判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