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走警用裝備!釀紅燈「長達10分鐘」 莽男背4罪遭判刑

▲案經審理,彰化地院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等4罪,判處黃男應執行10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
▲案經審理,彰化地院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等4罪,判處黃男應執行10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彰化一名黃姓男子,今年6月間,不明原因在大街上破壞娃娃機台,被警方逮捕後,他又趁機偷走交通號誌控制箱鑰匙,造成當地交通大亂,案經審理,彰化地院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等4罪,判其應執行10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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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今年6月13日上午,黃男行經中正路時,疑似被路過自小客車後照鏡撞到,因此大發雷霆,將附近店家的廣告招牌,全部移到路中央擋道,過程中還不停對來車咆嘯,警方趕抵後,原本要將他強制送醫,無奈醫院拒收,只得放其離去。

熟料當天下午,黃男又拿鐵鎚敲碎娃娃機台,這才被警方帶回員林派出所製作筆錄,但在派出所期間,黃男竟趁員警不注意,偷偷順走一副警用手銬及交通號誌控制箱的鑰匙。

▲無人看守的娃娃機店成了宵小的小金庫(圖/記者鄧力軍攝)
▲黃男因拿鐵鎚敲碎娃娃機台,被警方帶回員林派出所製作筆錄,但在派出所期間,黃男竟趁員警不注意,偷偷順走警用裝備。(示意圖/記者鄧力軍攝)
隔日一早,黃男跑到埔心鄉員埔路與柳橋西、東路口,以及員埔路與二抱路路口前,用偷來的鑰匙打開交通號誌箱,惡搞紅綠燈,讓該處至少10分鐘呈現交通大打結;法官審理後認為,黃男有多項前科,且事後又不知悔改,對公權力極為藐視,因此依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公共危險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竊盜罪判處4月有期徒刑,毀損判拘役40日,應合併執行10月有期徒刑。(編輯:陳苾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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