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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內帳資料前面已經一堆助理提供了,金流也不難查,要滅證沒那麼簡單。
2.前助理加上現任助理就十幾個人,想串供,也沒那麼簡單。
3.一旦檢察官決定聲押,會冒幾個風險:
(1)律師可以閱卷,等於是把手上的牌開圖給被告看光光。
(2)因為高委員被羈押,就沒辦法上任市長,茲事體大,萬一以後高被判無罪,司法系統無法對社會交代。
(3)同樣的理由,也會是法官考量的點,檢察官聲押,法官也可能給交保,那檢察官會很丟臉,牌還給被告看光,得不償失。
林智群認為,「所以檢察官決定交保,就是一個安全牌,不意外。」而對於有網友認為高虹安案有逃亡之虞,所以檢察官應該聲請羈押,林智群也在留言區補充說明,「她都要當市長了,要跑到哪裡去?」(編輯:倪浩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