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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法庭外也見到知名家事律師賴芳玉到場,據了解,賴芳玉會來,是因為受大S委任,因此特地前往法院關心,但她同樣沒有對案情多作表示。
大S與汪小菲去年11月宣布離婚後,今年3月與韓國藝人具俊曄再婚,但日前傳出,汪小菲拒絕支付離婚協議談妥的500萬餘元生活費,反遭大S聲請強制執行750萬元獲准。汪小菲則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並請求法院在訴訟確定之前,暫時停止執行他的財產。
北院裁准後,另審酌大S因停止執行可能受到的損害,裁定汪小菲應提供165萬元擔保金,才能停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