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飛車釀1死2傷!「德東飆車王」開庭竟辯:路人來撞我

▲簡男高速撞上行人,造成1死2傷慘劇。(圖/翻攝畫面)
▲簡男高速撞上行人,造成1死2傷慘劇。(圖/翻攝畫面)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天母今年3月18日晚上19時許,發生一起嚴重車禍,號稱「德東飆車王」的簡姓男子(39歲)疑因高速駕車,不慎撞飛2名女高中及一名66歲謝姓婦人,造成1死2傷悲劇,今天(19日)士林地方法院開庭,簡男竟直接將過錯推給死者、傷者,強調是對方突然走出來,才讓自己煞車不及迎面撞上,死者家屬聽到此番詭辯,當庭痛哭失聲,公訴檢察官更痛批「你根本沒資格開車」。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回顧案情,今年3月18晚間19時許,簡姓男子駕駛黑色轎車,高速穿梭在台北市區,不料行經士林區士東路、芝玉路二段路口時,意外撞飛3名路過行人,其中66歲謝姓女子當場無呼吸心跳,經送醫後仍傷重不治,另2名高中學生則受有腿部骨折。

▲台北市士林區士東路、芝玉路二段路口,昨(18)晚7點多發生一起嚴重車禍,一輛黑色轎車高速衝撞3位行人,3人直接被撞飛,其中一位婦女送醫後宣告不治。(圖/翻攝畫面)
▲簡男駕駛黑色轎車高速衝撞3位行人,其中一位婦女送醫後宣告不治。(圖/翻攝畫面)
起訴指出,簡男一開始雖坦承犯行,但事後又改口未預留反應時間,有部分過失,最終則完全否認過失,並辯稱自己時速僅有60到70公里,接近路口時應已降至速限下,同時指責3名被害人過馬路「不看路」。

但根據行車監視器顯示,簡男任意變換車道,行進間伴隨疾速車聲,且受傷的2名高中生皆證稱,當時正常速度過馬路,連聲音都沒聽到,就直接被撞飛到分隔島,到現在都還不良於行,而目擊民眾也表示,在事故地點前被簡男以高速超車,沒隔多久就聽到尖銳煞車聲,下秒該車就撞上3名行人,並衝上分隔島。

經調查發現,事故地段限速為50公里,但簡男煞車痕卻長達35.5公尺,警方推估當時時速應在80公里上下,對此,車鑑會指出,依監視器、行車紀錄器研判,簡男明顯超速,時速約為107公里、98公里,接近行人穿越道亦未暫停讓行人先行,為肇事主因,3名被害人則無肇事因素。

▲台北市士林區士東路、芝玉路二段路口,昨(18)晚7點多發生一起嚴重車禍,一輛黑色轎車高速衝撞3位行人,3人直接被撞飛,其中一位婦女當場已無呼吸心跳。(圖/翻攝畫面)
▲簡男一開始雖坦承犯行,但事後又改口未預留反應時間,有部分過失,不料最終卻完全否認過失,同時指責3名被害人過馬路「不看路」。(圖/翻攝畫面)
檢察官認為,簡男魯莽的行徑,除了讓無辜謝姓婦人慘死輪下外,還導致2名求學中少女,被迫脫離校園,並得一再承受手術、復健之苦,未來更要長期忍受雙足恐無法回復正常機能的煎熬,而簡男面對重大事故,犯後態度反覆,還多次翻供狡辯,毫無悔意,過去亦有多次在道路上恣意高速駕車惡習,因此全案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建請量處3年以上徒刑,以儆效尤並維法紀。

今天士林地院開庭審理,簡男向法官表示,事故發生前斑馬線沒有行人,但當經過該處時,卻突然有3個人衝出來,自己也被這幕嚇壞,緊急踩煞車閃避仍不慎發生碰撞。

而針對連續變換車道一事,簡男則回覆,是因為看到內側車道有輛車開太慢,所以開往外側,結果又看見前方有腳踏車,才在超車後返回內側,同時不斷強調,自己以前開車就有習慣禮讓行人,絕對沒有故意看到行人而不停車,僅承認有過失但沒有超速。

死者家屬聽聞簡男說詞後,當場抑制不住悲傷情緒,留下眼淚,隨後哽咽說到「我的小孩會從天而降嗎?鑑定報告昭然若揭,簡男上次輕易認罪,這次輕易否認,希望法院從重量刑,才能安慰小孩、家長肉體、心靈」,同時也向簡男喊話,「請好好檢討,不要再找藉口了」。

謝婦女兒的委任律師指出,簡男在天母東路有多家店面,粗估價值逾3000萬元,家族也有多間房地產,但卻只願意賠償死者100萬元,2名傷者各60萬、80萬元,根本毫無和解誠意,此舉無疑是對家屬2度傷害。

▲民眾表示,日前發現簡男開著車尾爛掉的車在路上跑。(圖/翻攝畫面)
▲民眾表示,早在事故發生前,就有看見簡男開著車尾爛掉的車在路上跑。(圖/民眾提供)
開庭結束後,簡男看見大批媒體立刻拔腿狂奔,隨後更直接將環保購物袋套在頭上,避免自己的長相被拍,同時還對鏡頭喊話「自己當天絕對沒有超速」;全案法官已諭知準備程序終結,審理期另訂。(編輯:陳苾暐)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鞋槓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