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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先治療再開刀 有望達到病理完全緩解
洪朝明院長表示,乳癌分為四期,早期乳癌(第一到第三期初)可以手術切除腫瘤細胞,但若進展到第三期末,亦即局部侵犯較嚴重,甚至是第四期,已有遠端轉移,則不適合透過手術切除腫瘤細胞。早期乳癌患者以往也會擔心開刀後腫瘤沒有清除乾淨,洪朝明院長補充,過往切不乾淨是因為腫瘤界線難以切乾淨,導致癌細胞殘存在體內,現今會依患者的病況、腫瘤大小與性質,進行「新輔助治療」,亦即先化療再手術,先透過化療等藥物殲滅大部分癌細胞、將腫瘤縮小,接著再以接受手術,將癌細胞清乾淨,有望達到「病理上完全緩解(pathologic complete response rate, pCR)」,也就是體內找不到任何癌細胞存在。
若有殘存癌細胞,使用化療搭配標靶減少復發風險
洪朝明院長指出,依據2022美國國家癌症資訊網指引(NCCN)及2021台灣乳房醫學會HER2早期乳癌治療共識,HER2乳癌患者術前先做雙標靶治療,讓腫瘤縮小再進行開刀,術後若暫時沒有發現殘存癌細胞,可使用單一標靶或雙標靶治療維持,倘若有殘存癌細胞,建議術後再進行雙標靶治療或標靶搭配化療的複合藥物,減少復發或遠端轉移的風險。在乳癌的治療中,除了標靶、化療治療藥物,也包括電療的選項,有許多患者因害怕強烈副作用且療效未能達到預期而放棄治療,洪朝明院長表示,首先以電療為例,若腫瘤太大或有淋巴結侵犯,通常會在化療及手術結束後,若有其他疑慮,或希望能夠進行局部控制,才會考慮追加使用電療。而標靶治療則需要搭配化療,治療效果會有加乘效果,會比單純的化療或標靶治療來的更好,幫助患者戰勝乳癌。
洪朝明院長表示,「標靶藥物一直進步,科技也在進步,我們對乳癌的了解也會更清楚。藉由化療搭配藥物直接作用,以往僅使用化療藥物像是焦土策略,不分敵我進行通殺,但搭配標靶後可謂精準的斬首行動,副作用也降低了,減少患者不適,以完成治療過程,使生活品質跟預後更佳。」
抗癌的患者不僅要面臨生理上的不適感,還須要面臨經濟上的龐大挑戰,洪朝明院長表示,目前HER2乳癌治療而言,單一標靶治療藥物可享有健保給付,若要使用雙標靶或標靶搭配化療的複合藥物,癌細胞必須已發生轉移才能使用健保給付,洪朝明院長表示,期盼政府有朝一日能放寬健保給付標準,讓更多患者在抗癌路上更加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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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健康醫療網 https://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56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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