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地權條例》只是開端?消基會提3訴求:後門要關緊

▲立法院今(10)日三讀通過《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消基會對此也發表3項訴求。(圖/張勵德攝)
▲立法院今(10)日三讀通過《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消基會對此也發表3項訴求。(圖/張勵德攝)

記者張志浩/綜合報導

立法院今(10)日三讀通過《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以「限制換約轉售」、「重罰炒作行為」、「建立檢舉獎金制度」、「管制私法人購屋」、「解約申報登錄」等五大重點,期望讓市場達到平衡,對此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暨房委會委員張欣民表示,《平均地權條例》此次修正就是為了要將投資客趕出市場,一般消費者可多關注未來預售屋降價情況,以及身邊是否仍有不實炒作的情況,消基會董事長吳榮達也呼籲政府,新法應在2~3個月內頒布施行,未來也絕不能讓私法人再有「走後門」的機會,並應提供首購族、年輕族群購屋補助或降低利率。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張欣民指出,今日《平均地權條例》的修正是必要之舉,因為「房子就是該拿來住的」,還給一般人公平的市場,將投資客趕出市場絕對沒有錯,預期未來無論六都或各地房價將在新法實施後逐步修正,而下跌幅度則要視各區域因其環境、地段、交通等價格的哄抬情況而定,但至少能讓有「自住需求」的一般產級民眾、年輕人有喘口氣的空間。

▲(圖/消基會提供)
▲針對《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消基會日前也透過記者會強調,「房子就是該拿來住的」。(圖/消基會提供)
吳榮達則說道,《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三讀通過後,消基會目前有3大訴求,首先是「儘快實施」,政府應在2~3月內發布執行,以免新法大打折扣,其次是「關緊後門」,新法中,私法人購買住宅將依其取得必要性及正當性,分為「免經許可」及「需經內政部許可」2類,預售屋契約轉讓也需經由主管單位視察,政府應頒定明確的「核准標準」,才不讓法令和實際實施出現落差。

最後則是「補助」,《平均地權條例》修正通過確實打擊炒房,政府應考慮提供首購族、年輕族群購屋補助或降低利率,才能真正紓解壓力;張欣民也補充,接下來要正視的還有「持有稅太低」的情況,《平均地權條例》通過僅是居住正義、公平市場的一小步,如何施行更多友善「自住」的政策,讓年輕人買的起房、住的起房才是挑戰的開始。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