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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調查,林男車輛後來受困車陣中,張姓警員朝車輛後方擋風玻璃處連開3槍,不慎誤擊坐在後座的27歲鍾姓男子頭部,鍾男送醫後仍不治。當時車上另還有21歲藍姓女子與29歲洪姓男子。
警方當時調查,中彈的鍾男是家屬報警請求協尋多日的失蹤人口,且車上4人都有結夥攜凶器強盜、毒品危害防治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傷害、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偽造文書、行使偽造特種文書、鬥毆與不能安全駕駛等多項刑事紀錄。
檢方認為,林男雖不服攔檢而駕車逃逸,但對警員或路人並無衝撞或攻擊行為,張姓警員當時也沒有受到任何立即性的危害,如果要逮捕犯嫌,應斟酌以較不危及人命的方式達成。
檢方認為,林男只是懸掛偽造車牌的現行犯,但張姓警員仍貿然朝車輛擋風玻璃連開3槍,未顧及車輛後方乘客生命安全,也沒有選擇對危害較小位置射擊,不慎造成車上乘客中槍死亡,就逮捕的公共利益與被害人死亡間,輕重失衡,有違比例原則。
對此,中和警分局表示,將啟動因公涉訟機制,全力協助警員進行司法訴訟,維護警員司法權益。(編輯:李錫璋)112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