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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艘中國漁船後來遭海巡署查獲,並循線確認吳男涉及走私,由基隆關裁處195萬6484萬元罰鍰,並停止吳男於任何口岸報運貨物進出口之權利。
吳男抗辯表示,當時東北季風太強,船上剛好裝載太多貨物快要翻船,又剛好中國漁船經過,為避免翻覆,借用中國漁船放一下貨物,沒想到漁船後來就消失在霧中,這不是走私等語提起復查。
基隆關於同年4月間,向北高行聲請假扣押獲准,並移送士林分署執行,士林分署調查吳男財產外,並立即扣押吳男存款5萬餘元及吳男任職於連江縣航運公司之三分之一月薪,以保全罰鍰債權。最高行政法院於2019年9月12日駁回吳男的上訴確定,吳男仍不繳納,基隆關於同年12月移送士林分署執行。
士林分署除針對先前扣押吳男的存款及薪資核發收取命令,合計執行87萬4920元外,另又查得吳男持有多筆人壽保險保單,乃核發命令查扣吳男將來條件成就之保險給付或解約金。
吳男此刻才驚覺事態嚴重,考量人壽保險被解約後無法回復,也不可能以相同條件重新投保,緊急趕在保險公司解交解約金至士林分署前,今年2月18日一次匯款繳清剩餘的罰鍰108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