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讀通過!環保署氣候變遷局4/22成立 將規劃碳費徵收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氣候變遷局」將於今年世界地球日(4月22日)正式成立。(圖/翻攝google地圖)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氣候變遷局」將於今年世界地球日(4月22日)正式成立。(圖/翻攝google地圖)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27日電)環保署今天表示,為加速氣候法子法推動及規劃碳費徵收,今年世界地球日將署內「氣候變遷辦公室」擴增人力成立「氣候變遷局」,未來組改後可銜接成為「環境部氣候變遷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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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發布新聞稿表示,行政院於20日核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氣候變遷局暫行組織規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氣候變遷局」將於今年世界地球日(4月22日)正式成立,以在環境部組改完成前,提早成立氣候行動專責機關。

環保署表示,氣候變遷因應法1月10日於立法院三讀通過後,環保署隔日即依「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36條規定,函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氣候變遷局暫行組織規程草案」至行政院,冀望在立法院審議決定環境部組織法草案前,提前整合現有資源、人力與設備,讓氣候行動政府組織量能提升。

環保署說明,氣候變遷局是在「環境部氣候變遷署」組織架構與職掌草案為基礎下成立,有助未來能以更有效率銜接既有業務,規劃「綜合規劃組」「減量推動組」「排放管理組」及「調適韌性組」等4組共15科。

人力方面,來源除目前環保署氣候變遷辦公室48人外,本年度優先增補約40人,以因應氣候法施行後急需優先推動12項子法,包括修正盤查登錄作業、查驗認證機構管理、碳費徵收及費率、自主減量計畫、自願減量交易機制及產品碳足跡標示等重要工作。

氣候變遷局成立任務首重訂定優先子法及規劃碳費徵收。氣候變遷辦公室主任蔡玲儀表示,氣候法三讀後,與條文有關的子法約30多項,最優先要訂的有12項,會在半年內提出,諸如碳盤查、登錄管理辦法、認證查驗機構辦法、碳費徵收辦法、溫室氣體管理基金收支保管辦法等。

環保署說,立法院審議中環境部氣候變遷署,將在氣候變遷局基礎上,增加擴大運用溫室氣體管理基金用途、建構自願減量及交易等業務,從氣候變遷局4組15科擴增為氣候變遷署5組20科,完備組織架構。

環保署強調,為落實推動2050淨零排放路徑,強化氣候變遷推動架構,需要從氣候變遷法規、經費、組織、研發等4面向著手,4大要件缺一不可,透過這次氣候變遷局成立,將階段性完備組織面向拼圖。(編輯:管中維)112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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