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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指出,啟動需量競價,主要會是在遇到負載突增或機組臨時故障時才會視情況執行,並非常態作法,近三年也已減少執行次數。透過管理電力需求穩定供電,是國際電業行之有年的普遍作法,相較為了一整年8760小時中,僅約200小時的用電尖峰而耗費鉅資興建尖載機組,以需量措施抑低用電,更可兼顧經濟與環保,國際電業也都在執行,台灣並非首例。
前次執行時,主因為台電加上民營的機組故障,影響近130萬瓩的供電,相當於當天夜尖峰負載的4%,為維持供電穩定,啟動需量競價機制,如無此制度,可能須啟用較昂貴、污染也較高的柴油機組。
關於外界擔憂四月負載較低,就已啟動需量機制,是否代表電力供給吃緊?台電強調,備轉容量的準備有其成本,如何將備轉容量調節在一個最有效率、又能維持系統有效運轉的平衡狀態,是台電努力的方向,例如近期系統負載較低,備轉容量皆可維持一定裕度,台電不會讓太多機組閒置,反而可以讓運用系統有餘裕時進行機組大修,強化機組運轉穩定度。
台電重申,需量競價為需量反應措施的一種,由用戶自行投標報價,為了避免用戶無限制的報價,當時公布的收購價格上限就是10元,並非每度電都以10元得標,業者可以自由報價,價低者優先得標,成本較低的用戶會壓低報價以利得標。經查現行執行的得標價格從1元至10元都有,並非均為每度10元。去年需量競價執行費用約4.9億元,僅占台電公司整體支出約0.05%,所有需量反應措施執行費用共計僅約17億元,占整體支出約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