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洩情資給詐團首腦 前北市警所長確定羈押禁見

▲高院裁定抗告駁回,葉育忻羈押禁見(圖/NOWnews資料照,記者潘千詩攝)
▲高院裁定抗告駁回,葉育忻羈押禁見(圖/NOWnews資料照,記者潘千詩攝)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台北市寧夏路派出所前所長葉育忻因涉嫌與「台版柬埔寨」主嫌有往來,遭士院裁定羈押禁見,但葉男提起抗告主張他已坦承犯行,沒有羈押必要。高院認為,葉男所辯不足採,抗告無理由,葉男有羈押之必要,今(15)日裁定駁回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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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認為,葉男對於檢方指控他收賄等罪,都坦承不諱,且有卷內相關證據可佐,足認他犯罪嫌疑重大,再加上葉涉犯的罪是法定本刑5年以上之重罪,審酌重罪本即伴隨有高度逃亡可能,且葉男有丟棄日常使用之手機、與人討論如何應對等湮滅證據及勾串證人之舉,難以透過具保、責付、限制住居等拘束人身自由較輕之手段加以防止。

去年11月,檢警查出詐團首腦「藍道」杜承哲,在網路以高薪引誘民眾求職,騙取存摺、證件及網銀帳密後,將61名求職者囚禁,其中3人慘遭虐死棄屍,詐騙金額高達3億9667萬餘元,被稱之為「台版柬埔寨」。

檢警偵辦期間意外發現,葉育忻涉洩漏因職務獲悉的相關資料給藍道,日前發動偵查作為,複訊後依貪汙、洩密等罪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此外,台北市警局認為,葉育忻敗壞官箴情節重大,日前已將他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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