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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富美為現任監察院秘書長過去曾任實任檢察官逾28年,服務期間偵辦多起重大刑案,主動積極,成績優異。另人專長刑事法制,檢察實務經驗豐富;歷練行政要職,涵養前瞻思維宏觀;持續司法理論與實務研究,對於提升人民基本權利保障,必能貢獻所長。
陳忠五為現任國立台灣大學特聘教授,自法國取得博士學位返國後,即任教於國立台灣大學迄今,並曾任該校法律學院副院長。專精民事財產法領域,教學研究享有盛譽,法學服務參與廣泛,對於實現社會公義堅持與立場,必能有助深化司法權對於人權法治保障。
尤伯祥為現任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董事長,曾任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兼任委員、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委員,以及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台北律師公會、台灣法學會理事長,並創辦台灣刑事辯護律師協會,目前為義謙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總統府說明,尤伯祥兼長刑事辯護及釋憲實務,本於追求司法正義的使命感,致力人權保障工作不遺餘力,從事冤案救援成就備受肯定,對於守護台灣民主憲政秩序必能貢獻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