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府夜點費二種制度 議員要求一體適用

▲議員指出,市府交通局停管處和中捷已將夜點費視為工資,但環保局則否,質詢批評,「一個市府、二種制度」(圖/柳榮俊攝2023.6.12)
▲議員指出,市府交通局停管處和中捷已將夜點費視為工資,但環保局則否,質詢批評,「一個市府、二種制度」(圖/柳榮俊攝2023.6.12)

記者柳榮俊/台中報導

行政院去年將夜點費納入計算退休金,台中市議員張玉嬿、謝志忠、王立任、黃守達、林德宇發現指出,市府交通局停管處和中捷已將夜點費視為工資,但環保局則否,今(12)日質詢批評,「一個市府、二種制度」,為清潔隊員待遇「卡細漢」大抱不平,要求市府一體適用,夜點費計入平均工資計算退休金,並加碼至150元,以捍衛勞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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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玉嬿表示,「夜點費」攸關退休金計算,是否要視為薪資爭議多年,行政院2022年11月同意經濟部所屬事業納入計算退休金。市府交通局停管處、環保局清潔隊和捷運公司也都發放夜班輪值人員夜點費,每人每餐支給80元。


張玉嬿又說,停管處和中捷已將夜點費視為工資,但環保局卻回函「夜點費不具有工資性質之給付」;她怒批,環保局只想減少支出,造成夜點費「一個市府、二種制度」,清潔隊員並沒有「卡細漢」,不該忍受不公平待遇,市府應該改善。


王立任、謝志忠、黃守達、林德宇也指出,隨著經濟情勢發展,保障勞動權益,社會和行政院對於夜點費的看法均趨向視為工資,近幾年司法實務也已大多認定「夜點費應納入計算退休金」,要求市府所屬勞工一體適用。


議員也表示,「夜點費」每日80元是六都金額最低,其中台北市府去年加碼為200元,今年新北、桃園從80加碼至120、100元,台中既是第二大城,要求市府各機關應該加碼至150元,以提振夜間輪班第一線人員士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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