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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亞綸偷拍未成年親密影片一事,涉嫌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規範,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等,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200萬元以下罰金,且還是非告訴乃論罪,因此在21日傍晚士林地檢署已主動分案,由婦幼專組指揮北市婦幼警察隊搜集相關事證。
自炎亞綸被爆偷拍未成年親密片以來,不僅被取消去年獲頒的「十大傑出青年」資格、知名外送品牌代言人資格,就連公視節目《哈囉!你給問嗎?》都宣布終止合作等,重創演藝事業。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如果您或家人、朋友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或性騷擾的困擾,或是您知道有兒童、少年、老人或身心障礙者受到身心虐待、疏忽或其他嚴重傷害其身心發展的行為,請主動撥113,透過專業社工員處理,救援受虐者脫離危機。
※ 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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