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下猛藥!「斑馬線禮讓行人」週五執法 專家授駕駛自保法

▲交通部昨(26)日開會決議,斑馬線上禮讓行人標準維持3公尺,30日起將提升罰鍰至6000元。(圖/陳志偉攝,2017.12.04)
▲交通部昨(26)日開會決議,斑馬線上禮讓行人標準維持3公尺,30日起將提升罰鍰至6000元。(圖/陳志偉攝,2017.12.04)

記者許若茵/台北報導

交通部昨(26)日開會決議,斑馬線上禮讓行人標準維持3公尺,30日起將提升罰鍰至6000元。台灣交通安全協會理事長陳宏益接受《NOWnews今日新聞》採訪時認為,為了擺脫行人地獄罵名,政府下猛藥勢必會引起社會反彈,但儘管有陣痛期,也必須施行,建議行人與駕駛都應該要有成為交通參與者的認知,雙方都得遵守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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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頒布斑馬線「不論行人遠近駕駛須停讓」新制規定,引發社會議論後緊急喊卡。對此,交通部昨下午日進行「行人已在近端駕駛須停讓」討論,歷經3.5小時會議討論,與會的消基會交通委員會召集人李克聰晚間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標準維持3公尺,違規將提高罰則,可開罰6000元。

陳宏益說明,根據規定3公尺是約3個枕木寬,只要距離斑馬線橫條紋3個枕木外停等,就算是合乎規定,以交通法則來說,本來在人行道上有行人時,車輛就必須停等,「這一點其實也並不是錯,只是說台灣從目前的沒有禮讓行人的習慣要進步到完全,當然是沒有辦法一蹴可幾」。

陳宏益進一步表示,十字路口是最經常發生交通事故的地方,因此駕駛行經路口本就有減速通行的義務,但透過交通部會議制定,違規須執法裁量開罰,因為落差太大,民眾無法一下子就適應,也覺得執行困難,可能阻礙車流。

對於是否可能因此造成交通阻塞,陳宏益說,「其實效率跟安全是天平的兩端,就是以交通來說, 你要安全或許就要犧牲效率,但是你要有高效率,就必須要很多的配套,包含就是說在道路的設計與宣導教育上面,執法永遠都是在所有配套完成之後,最終的一個手段」。

陳宏益提醒,駕駛有必須遵守的交通規則,行人使用道路也是交通參與者的角色,必須遵守安全準則,包含過馬路時不應使用手機等,或是秒數不足仍強行通過。

陳宏益也直言,台灣道路設計一直以來都沒有把人行作為第一優先考量,現在突然要做180度的政策轉換,為了擺脫行人地獄惡名用猛藥,就會造成社會一定反彈,還可能造成警民糾紛、警察執法困難。

不過陳宏益認為,台灣交通混亂不是一夕之間造成的,經過長時間才要做變動,雖然會有陣痛期,但現在已可觀察到許多禮讓行人的表現漸漸的浮現,讓行人有更安心可通行的環境,「我覺得這長久而言其實是一個福氣,不是說我們今天做的東西是妨礙到誰,只是以前我們沒有把這個現代文明的交通模式運用在我們生活中,現在我們開始迎頭趕上 然後追上先進國家的對於行人生命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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