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虎鉗、鯊魚劍毆打!狠父虐死3歲親生兒 法院重判14年6月定讞

▲王姓男子因不滿3歲兒尿床、調皮等,竟夥同妻子的許姓乾兒子,以鯊魚劍毆打、熱水燙手等方式虐待男童致死,遭判刑14年6月。(示意圖/取自pixabay)
▲王姓男子因不滿3歲兒尿床、調皮等,竟夥同妻子的許姓乾兒子,以鯊魚劍毆打、熱水燙手等方式虐待男童致死,遭判刑14年6月。(示意圖/取自pixabay)

記者林盈君/綜合報導

2021年3月間,屏東一名開設宮廟的王姓男子,因不滿3歲兒子尿床、調皮等,竟夥同妻子的許姓乾兒子,以鯊魚劍毆打、熱水燙手、老虎鉗夾生殖器等不當方式,虐待男童致死,案經法院審理,一、二審均判處王男14年6月,王男上訴最高法院,本月17日,最高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另一位加害人許男,二審判處3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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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判決指出,王男於屏東開設宮廟,許男則與王男一家同住,2021年3月間,王男因不滿3歲兒子調皮、尿床,竟夥同許男對兒子不當管教,除了對男童施暴虐打,甚至使用鯊魚劍、老虎鉗虐待,並用熱水燙手等。ˊ 後王男又不當管教,徒手揮打男童頭部,造成其右側硬腦膜下出血、右眼底出血,男童受創昏迷送醫,搶救1個月後仍宣告不治。因男童身上有多處新舊傷痕,院方依法通報警方介入調查,全案因此曝光。

檢警調查後,循線逮捕王男及許男到案,檢方並依「家暴傷害致死」罪嫌提起公訴。法院審理時,2男均否認虐待,一審判處王男有期徒刑14年6月、許男10年6月;案經二審,許男才坦承虐童,改判有期徒刑3年,王男不認罪依舊維持原判。案件上訴最高院,17日最高法院駁王男上訴,判刑14年6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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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