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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張騰龍過去長期擔任民進黨團的立委助理,目前為國民黨立委鄭天財服務,掛名鄭天財辦公室「執行長」,但實際上有外面的主業;張騰龍與營建署道路工程組組長張之明為堂兄弟,是親戚關係。
檢調掌握,張之明、道路工程組詹姓課長涉於2021、2022年間,透過「白手套」張騰龍收賄,以協助行賄業者取得前瞻補助或雲林綠電等標案。
檢調日前發動搜索,約談張之明、張騰龍、詹姓課長、涉案業者共23人到案,複訊後命詹姓課長50萬元交保,黃姓、莊姓業者各以30萬元交保。另聲押張之明、張騰龍、陳登來、江姓業者,4人中僅成功聲押張之明、張騰龍2人,另2名業者獲法院裁定交保。
針對陳登來獲法院裁定交保,北檢主張,陳另涉其他營建署官商勾結,有多位共犯及證人尚未到案,有羈押必要,19日向高院提抗告,高院審酌,陳登來與張之明、張騰龍2人供述不一,有共犯、證人未到案,撤銷交保裁定,發回北院重裁;至於已遭收押的張之明、張騰龍也提起抗告,但高院裁定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