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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表示,因應物價的調整,新法明定,中央主計機關發布的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5%時,就要滾動檢討補償金額是否足夠。
至於申請時效也從過去2年、5年的規定,延長為5年、10年。法務部表示,因應有些犯罪,案情錯綜複雜,等法院判決下來後,被害人再提出申請,往往已經超過時效,因此將時效大幅延長,同時也將申請簡化,與法院脫鉤,改為書面審查,只要起訴即可認定,撇除舊法一定要等至少一審判決後才敢核發。
也因此,去年11月14日清晨,酒駕肇事者李佳修在行政院旁的忠孝東路車行地下道,因煞車不及撞翻前車,導致前車駕駛王姓單親爸爸枉死。
王男遺留的1幼女頓失所依,犯保協會依據新制協助死者家屬向台北地檢署申請犯罪被害人補償,在一審宣判前,被害者家屬即獲得73萬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