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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耀鋒為規避《銀行法》規定,因此找父親等12人擔任金隆公司的人頭金主,謊稱是父親曾明祥等原始債權人借錢而產生債權,由借款人提供不動產設定抵押或由借款公司提供未到期的應收帳款支票做為擔保,再由im.B媒合投資人認購原始債權人的債權,但實際上借出的錢是投資人所投入的資金,也就是後金補前金,曾明祥等原始債權人僅提供帳戶,作為收取投資款的人頭。
公司行銷、業務等則以年息為投資金額的9-13%不等,期滿均可兌回本金等語,對外招攬投資人。
曾耀鋒則創設假投資人「金友乾」等,指示大帳房顏妙真上平台認購債權,製造活絡假象,誘使投資人投資。後來,曾耀鋒等人發現平台量能不足,自2019年起重複上架已結案的不動產債權,及不實票貼等假債權,供投資人認購,總計自2016年6月29日起至2023年5月2日止,在im.B平台上總計吸金高達90億916萬8900元。
檢方指出,目前提告的投資人為537人,投入資金總計17億4090萬514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