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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俊憲說,最好笑的是,柯文哲又親口說「曾犯1年以上5年以下的不得擔任區域主任」,但又說「所以我們很多那種,比方說1年以下這種,比方說3個月,或是他已經年代久遠,超過5年的。」這下民眾堂的刑度柯氏量表算是很清晰了。
林俊憲表示,再回頭看民進黨條款,任何需要經過黨內選舉的黨公職,若犯重傷害、組織犯罪、洗錢、貪污等多項罪名者,只要起訴就不能參選,甚至還沒到判刑定罪,所以沒有什麼幾年的問題,「這是我們跟民眾堂最大的差異」。
林俊憲指出,所以柯文哲說的「再怎麼樣也比藍綠好」,藍的他是不清楚,但比綠好到底好在哪?理性務實科學的拿出證據,要用哪些人是柯文哲的自由,面對輿論批判也是用這些人前早該想到的後果,「不要再拉民進黨來『墊高自己』了,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