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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如此,「合作興建意向書」還有提到,若簽定意向書後,甲方不得與第三人簽定任何意向書與其他合約書;本意向書簽定後不得對雙方以外第三人透露;雙方若認為本合建案窒礙難行時,得由其中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解除本意向書事宜,使得解除本意向書;本意向書僅表示合建條件與合建意願,不具有任何契約之效力,一切以簽定正式合建契約為準。
對此,林珍羽氣得直呼「基泰有夠惡劣!」,網友也紛紛留言表示「賠償直接跳過 , 建商再賺一手」、「好奇怪的意向書,說簽了沒有法律效果,又不得跟第三人透漏簽署內容,實在超怪」、「這招厲害!不一起都更都不行!一坪換一坪,本來沒甚麼35%公設的現在直接縮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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