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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新制度,蔣萬安指出,第一、當住戶申請損鄰協調,現行只有起、承、監造人進行勘查,改為增加由「台北市政府都發局」及「第三方專業技師」會同現勘;第二、現勘第一時間公共安全的判斷,現行規定是由建商的監造人和技師做安全認定,新制改為加入第三方技師公會複合,而且安全認定時間由現行14日縮短為3日;一旦發現有公安疑慮,會立即勒令停工,並要求承造人提出緊急應變措施以及安全維護計畫,絕對以住戶、市民安全為最高指導原則。
蔣萬安表示,第三、對於鄰損認定是否由施工造成,現行是由建商與建築師認定,新增第三方專業公會的複核,不再只是現行只有建商的建築師和技師認定而已;第四、如果住戶不服鄰損認定的結果,可要求第三方鑑定,鑑定費用由建方優先支付;第五、未來只要經過專業判定,發現有公安疑慮,發現要勒令停工的不良廠商,相關的建照號碼、建案地點、起造人、承造人、監造人及相關承包廠商等資訊,都將會公告上網週知。
蔣萬安說,第六、從這個(9)月起,針對全台北市的地下室開挖階段工地,提高查核頻率,過去對深開挖的工地沒有進行清查,新制改為每個月進行全面清查;蔣萬安強調,每一季一定落實工地總檢查,如果建築師、專業技師涉及簽證不實,就馬上移送懲戒,防範類似重大工安意外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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