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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指出,租賃協議當中記載若動物園內有小貓熊出生,那麼這些動物園需要額外向中國支付費用,且小貓熊仍被視為中國財產,必須在成長至2到4歲時送回中國,而若大貓熊在協議期間死亡,中國則得以要求賠償50萬美元至100萬美元。
由於租賃貓熊成本昂貴,不少動物園陸續打消租借貓熊的念頭,例如美國自2003年以後就再也不曾租賃過大貓熊,在美國孟菲斯動物園待上20年的貓熊在約滿後也於今年5月回到中國,美國華府國家動物園的3隻大貓熊,11月中旬也將歸還中國。《華盛頓郵報》計算光是在1996至2003年的4年裡,這四隻貓熊的飼養費用就花費3300萬美元,遠與超出收益。
芬蘭動物園執行長Arja Väliaho亦表示,雖然租賃合約為15年,目前才過了5年,但每年高達150萬歐元的驚人費用讓他們無力飼養,英國愛丁堡動物園也準備在今年底前將一對大貓熊送回中國;東京上野動物園飼養的小熊貓香香今年5歲,在返回中國前則是為動物園帶來539億日元(約合新台幣116億元)經濟效益。
報導指出,這些例子表明,北京稱表達友誼與保護動物的「善意」並未延伸至免費捐贈,與此同時中國為了藉由貓熊拓展外交,當地圈養的貓熊數量也在20年間成長3倍以上,直到2022年所圈養貓熊已達698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