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國中生畢旅49人食物中毒!餐廳查出13項缺失 最高恐罰2億

▲高雄市某國中校外活動發生疑似集體食物中毒,共有49名師生身體不適,事前師生們曾在桃園某活魚餐廳用餐,衛生局派員到場檢查,發現廚房環境共有13項缺失,令限期改善,並現場抽驗同批留樣檢體1件回局化驗。(圖/示意圖/取材自unsplash)
▲高雄市某國中校外活動發生疑似集體食物中毒,共有49名師生身體不適,事前師生們曾在桃園某活魚餐廳用餐,衛生局派員到場檢查,發現廚房環境共有13項缺失,令限期改善,並現場抽驗同批留樣檢體1件回局化驗。(圖/示意圖/取材自unsplash)

記者孫唯容/綜合報導

高雄市某國中校外活動發生疑似集體食物中毒,共有49名師生身體不適,事前師生們曾在桃園某活魚餐廳用餐,衛生局派員到場檢查,發現廚房環境共有13項缺失,令限期改善,並現場抽驗同批留樣檢體1件回局化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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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高雄某國中49名師生及領隊2日曾在新竹六福村金鳳樓、桃園大溪老街附近的活魚餐廳用餐,也到過大溪老街,後續2日晚間入飯店後,該團包含師生家長及領隊共計146人,有49名學生及領隊在昨天晚間8時起陸續出現腸胃症狀、均有就醫,該團今天已全數返回高雄。

桃園市衛生局指出,經查24小時內共同攝食餐廳有3家,其中2日晚餐在桃園石門某活魚餐廳用餐,衛生局已派員前往查核,現場查核發現廚工手部皮膚完整無身體不適症狀,但廚房作業環境有蜘蛛絲、病媒蹤跡、牆面不潔、地面凹陷、門窗無病媒防治措施等13項缺失,不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

衛生局責令餐廳業者限期改善至11月6日,屆時複查若不合格,將違反《食安法》第8條規定,將依同法第44條裁罰6萬以上、2億元以下罰緩,衛生局人員也在現場抽驗同批留樣檢體1件,帶回化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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