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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害防制法》新法於今年3月完成修法,並確定「一開(加熱菸)一禁(電子煙)」的規則,加熱菸等「指定菸品」需經過「健康風險評估」才可以上市販售。
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分為3個步驟:「專案製造申請」,如國內生產菸草柱或組合元件,若從國外輸入則免;「專業輸入申請」,即從國外輸入菸草柱或組合元件,若國內製造則免;「申請健康風險評估審查」,包括樣品及申請文件等。
依據國健署官網資訊,截至10月26日止,計有2間業者完成「專案製造」申請與審查,11間業者申請「專案輸入」,其中10間完成申請與審查、1間業者申請與審查均待釐清或補齊文件。
「健康風險評估」方面,計有5間業者提出申請、其中2間已遭核退,持續申請相關審查的業者中,有2間已經完成行政審查,並持續進行後續討論,另有1間仍在行政審查階段。
因此,目前尚未有任何加熱菸品通過國健署健康風險評估。衛福部指出,但凡使用尚未有經衛福部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核定通過之指定菸品(包括加熱式菸品)或其必要之組合元件,可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