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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秀鴛表示,今年6月MeToo事件爆發後,確實民眾申訴性騷擾的案件數有增加的情況,但因為性騷擾案件不屬於責任通報範圍、保護司通常會以半年為週期統計一次性騷案件,因此目前尚未案件增加比例的實際數字。
此外,性平雙法於今年7月完成修法,張秀鴛指出,修法前、若性騷擾事件的行為人是一般公司行號成員,則由公司行號進行調查,進入縣市政府調查的案件數相較少,但修法後,即使行為人屬於一般公司行號,也是由警察機關等進行調查、會直接進入縣市政府審議,導致相關單位的案件量大增。
張秀鳶坦言,雖希望收到案件後,3到4個月內要審議通過並確認行政處分,但性騷擾案件處理的人力上有出現堵塞的情況,地方單位已經在哇哇叫,保護司也已經爭取並獲得行政院4年中長程計畫,近期會與縣市開會,請地方單位在12月左右提供計畫、經核定後,明年有錢就能補助、聘用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