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醫院「蛋黃區」土地被砍8坪多 大安地政事務所須國賠1558萬

▲中山醫院向大安地政事務所求償國賠,北院判准。(圖/NOWnews資料照)
▲中山醫院向大安地政事務所求償國賠,北院判准。(圖/NOWnews資料照)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位於台北市仁愛路四段,有「貴族醫院」稱號的私立中山醫院前(2021)年發現,土地登記的面積被大安地政事務所逕自更正,面積還短少了28平方公尺,約8.47坪,因此提起國賠訴訟。台北地院認定,大安地政事務所1977年辦理重測時計算錯誤,判須國賠1558萬多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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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醫療社團法人主張,院址地主原為醫院合夥人,地主後來同意將部分土地移轉院方續為醫療使用,並於2008年3月辦理地主用其應有部分抵繳增資股款,法人資本額因而提高、土地之應有部分增加為285分之274,土地登記面積則為1371平方公尺,但大安地政事務所2021年10月18日逕行辦理面積更正,更正土地登記面積為1343平方公尺,較原登記面積短少28平方公尺。

中山醫療社團法人認為,地政事務所登記錯誤,降低法人的實定資本額及必要財產之市場公允評價而受有損害,求償國賠1558萬6274元。

北院查出,登記出錯的原因,是台北市政府前地政處測量大隊於1977年間辦理地籍圖重測時面積計算有誤所致,不能歸責於地主;當年中山醫療社團法人雖以「無償移轉」為名,取得院址土地,目的是《醫療法》鼓勵地主移轉土地給醫療法人續用而免徵土地增值稅,實際上有提供地主社員權做為對價,並非「無償取得」。

北院認定,中山醫療財團法人因院址土地登記面積減少,須負賠償責任,經計算後,判全額賠償1558萬餘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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