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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地院因鄭性澤沒有提供遭刑求的事證,歷審也沒有侵害他的訴訟權利,判決敗訴;台中高分院指出,鄭性澤2002年間已知遭刑求受損害,卻在2020年提出國賠訴訟,全案已過請求時效,再判敗訴,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鄭性澤被控,2002年1月5日,與友人羅武雄等人在KTV喝酒,席間,羅因包廂跟小姐問題,在包廂內亂開槍,員警抵達後爆發槍戰,最後,羅武雄跟員警蘇憲丕雙雙中彈死亡。受傷的鄭性澤被警方認定是殺警凶嫌,2006年間遭判死刑定讞。2017年,台中高分院認定,已死亡的羅武雄才是殺警真兇,改判鄭性澤無罪,檢察官未提上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