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ap批「帝王條款」歧視!禍首法源曝 斑馬線上行人無敵有但書

▲桃園某國中生《帝王條款》畫作獲獎,卻遭網紅Cheap批評是歧視,斑馬線上行人無敵的「帝王條款」再起爭議。(示意圖/記者徐銘穗攝)
▲桃園某國中生《帝王條款》畫作獲獎,卻遭網紅Cheap批評是歧視,斑馬線上行人無敵的「帝王條款」再起爭議。(示意圖/記者徐銘穗攝)

記者徐銘穗/綜合報導

桃園某國中生《帝王條款》畫作獲全國美術比賽漫畫類特優,卻遭關注交通議題的百萬網紅Cheap(本名:鄭才暐)抨擊是「赤裸裸的歧視」,也掀一波「帝王條款」熱議。事實上,「帝王條款」指的是交通法規中對行人特別保護與禮遇的「絕對路權」,因行人最大而有「帝王條款」之稱,又因今年6月30日實施「路口不停讓行人大執法」且重罰6000元,讓「帝王條款」一詞再度成為熱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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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釋疑,指出「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條第2項規定「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一般民眾俗稱為行人帝王條款。但同規則第134條第4款也規定,「行人穿越道路,有燈光號誌指示者,應依號誌之指示前進」。

▲《帝王條款》搶下全國美術比賽國中漫畫類特優獎,引發cheap發文怒轟評審。(圖/PTT)
▲《帝王條款》搶下全國美術比賽國中漫畫類特優獎,引發cheap發文怒轟評審。(圖/PTT)
警方強調,「帝王條款」生效的前提是行人正常穿越斑馬線,未有闖紅燈、無故停留、玩耍等舉止,如仍不幸被撞到,駕駛人須負全責;反之,行人未按規定而出車禍,則須負擔部分肇責。近期也有不少案例實證行人不一定無敵。

那麼駕駛人怎樣算不禮讓行人會被罰呢?《NOWnews今日新聞》先前也曾以警政署公開「路口不停讓行人」原則製圖,讓讀者一圖秒懂,守住自己荷包也護住行人安全。

▲交通新制上路,不停讓行人今天起重罰6000元,但轉彎後行人才衝出也算違規嗎?警政署公開兩大取締原則,看完這一圖秒懂怎麼才不會挨罰。(圖/NOWnew今日新聞製圖)
▲交通新制上路,不停讓行人今天起重罰6000元,但轉彎後行人才衝出也算違規嗎?警政署公開兩大取締原則,看完這一圖秒懂怎麼才不會挨罰。(圖/NOWnew今日新聞製圖)
依據警政署「強化行人路權執法計畫」規定,不停讓行人先行的取締認定原則,可分為路口無人指揮與有義交、導護志工指揮兩類,前者取締必須符合2條件,即是車頭已進入行人穿越道(斑馬線),以及距離行人行進方向1個車道寬、約3公尺(3個枕木紋)以內,就會被認定違規。

其次,路口有義警、學校導護志工等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時,如果駕駛不聽從指揮強行通過者,就可以直接認定舉發。上述兩種狀況,在行人在行人穿越道時,汽機車都應「暫停」讓行人優先通過,如車輛距離行人尚遠,超過一個車道寬約3公尺,應盡速通過路口。

警政署強調,原則上警方以攔停舉發為執行原則,如遭罰駕駛有異議,可依法向警察機關或監理單位提出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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