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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名被害人指控,2011年12月間,NONO在延吉街某處駕駛白色賓士大型車載她,在車上強吻摸胸她,並稱「你的觸感真好」。
還有一名被害人指控,2010年夏季,她在中山區某時尚會館,替NONO按摩,遭NONO壓制、強吻、揉胸,NONO還說「我就喜歡你這種可愛型、胸部大的」。
面對3女的控訴,NONO否認,對指控沒有印象,又因都只有一人單一指述,且無其他相關證據可供調查,查扣NONO手機也查無聯繫資料,不足以證明有強制猥褻犯行,全都不起訴。
今年上半年,國內#MeToo風暴延燒之際,網紅「小紅老師」回憶10幾年前曾遭知名搞笑藝人NONO拖到車後座,企圖扯下她底褲,涉嫌性侵未遂。小紅老師後來帶著證據前往台北地檢署對NONO按鈴提告,當時她透露,她收到的消息,受害人數就多達25人。
據了解,檢察官第一次偵訊時,是針對扣押到的證據訊問NONO,應是針對告訴人的指控,向NONO逐一釐清,偵訊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諭令NONO以50萬元交保。由於小紅老師提告時,有提供檢察官被害人名單,但實際提告人數僅約10人。
至於檢察官第二次傳喚NONO,他被法警帶入溫馨室,當時有法醫在溫馨室內等NONO,經NONO同意,在律師見證下,由法醫勘驗特徵並記錄作為偵辦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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