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人去柬埔寨摘器官 詐團3成員上訴拼減刑!二審打臉加重

▲高院將詐團成員刑度加重(圖/NOWnews資料照)
▲高院將詐團成員刑度加重(圖/NOWnews資料照)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桃園市從事詐騙集團人力仲介的謝姓男子被控,與蔡男、林女合謀,誘拐黃姓乾弟飛去柬埔寨摘器官未得逞。高等法院今(26)日加重改判蔡3年6月、林女3年7月,謝男維持判5年6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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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謝男向乾弟佯稱,可出境至國外從事工作,再由蔡男佯以保證底薪6至7萬元、包吃包住等優厚工作條件,使該名乾弟允諾出國工作。蔡誘騙乾弟健康檢查,同時由林女在網路刊登人體器官買賣廣告,且與國外摘取器官買家接洽,談妥器官買賣金額100萬元後,2022年7月,乾弟搭機前往柬埔寨。然入境後,國外買家因故拒絕交付金錢,謝男等人以詐術摘取他人器官因而未遂。 

一審依人口販運法意圖營利以詐術摘取他人器官未遂罪,判處謝男5年6月、蔡2年4月、林女2年4月,檢察官上訴求加重、謝等3人上訴請求從輕量刑,高院將其中2人的刑度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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