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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偵辦後認為,行兇的郭男與涉嫌教唆的林女涉犯情節重大、有殺人犯意,請示少年法庭,將2人以傷害罪改為殺人未遂送辦,移送少年法庭,法官裁定少年收容、少女責付監護人。
不過,事件引發網路輿論,不少網友在Dcard、PTT、爆料公社等社群公布加害者與其友人的個人訊息、臉書貼文等,因此新北地院發布聲明稿表示,任何人不得於媒體、資訊或以其他公示方式揭示有關少年保護事件或少年刑事案件的記事或照片,使閱者由該項資料足以知悉其人為該保護事件受調查、審理的少年或該刑事案件的少年;違反前項規定者,由主管機關依法予以處分,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3條定有明文。
新北地院指出,本院少年法庭受理旨揭案件,對於被害人家屬所受哀痛、國人對此不幸事件的不捨及憤慨,感同身受。然而,近日於Dcard、PTT等社群媒體,發現有不明人士肉搜並登載涉案少年的記事、照片等資料,顯已違反上開規定,上開社群媒體應即刻下架上開資料,並請民眾勿再轉傳,以免觸法,並籲請資通主管機關正視此一問題,以符法治。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如果您或家人、朋友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或性騷擾的困擾,或是您知道有兒童、少年、老人或身心障礙者受到身心虐待、疏忽或其他嚴重傷害其身心發展的行為,請主動撥113,透過專業社工員處理,救援受虐者脫離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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