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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國樑指出,為整合文化與觀光資源量能,將觀光及城市行銷處的觀光旅遊及行銷宣傳等業務移入文化局,並更名為文化觀光局;「新聞及公共關係」業務移列綜合發展處辦理;「城市國際交流、接待外賓」等業務回歸各局處辦理;「觀光工程」業務回歸各工程專業單位辦理,若涉及海洋、產業、漁港及週邊沙灘工程,則是移列產業發展處辦理,另涉及具高度專業技術及重大工程移撥工務處。
謝國樑說到,對於兒童及少年事務處與教育處及社會處等單位之分工,屆時將相關規劃細節提報議會,針對教育與衛生醫療等事項做好明確界定分工,才不至於發生權責不清之情形;另在空間規劃與首長人選等事項,則於議會審議完成後,才能有進一步規劃。